2012全球超模小姐大赛
冠名赞助和指定产品冠名赞助方案
全程总冠名赞助方案
2012全球超模小姐大赛总决赛冠名费用:贰百伍拾万元人民币
组委会授权赞助冠名企业可以其产品名称、企业名称等其他合法称谓冠名本届赛事,并同时获得赞助本届中国总决赛唯一冠名企业资格。企业冠名赞助本届大赛后,享有如下总冠名权益:
总冠名赞助回报
1、 大赛组委会授权企业冠名大赛为“XX2012全球超模小姐中国总决赛”,并对冠名赞助企业开展系列宣传,将特邀企业负责人担任本届大赛组委会副主席,参与本届赛事全程及相关活动的策划;
2、 享有本届大赛总冠名权,可以冠名方式在本届大赛发布的媒体广告、选手画册、招贴画等宣传品中,突出总冠名企业;
3、 享有本届大赛与其它单项活动的联合主办权,并以企业牌品展示和促销等活动;
4、 总冠名企业的相关产品成为本届大赛的指定唯一指定专用产品,享有同类企业的排它性;
5、 特邀总冠名企业负责人出席参加本届大赛组委会,并特邀出任总决赛评委,企业负责人将出席赛事初选、复选和总决赛举办城市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贵宾宴会、颁奖盛典晚会和嘉奖招待会,并做贵宾发言;
6、组委会将组织安排各级有关领导、嘉宾、评委、佳丽和新闻媒体访问总冠名企业,在大赛圆满成功落幕后,组委会还将组织大赛前10名获奖佳丽前往总冠名企业所在城市巡游和出席招待会,制造新闻热点;
7、 总冠名企业享有选择本届大赛佳丽作为该企业产品形象代言人或形象大使一年的优先权(肖像权可使用2年);
8、 组委会邀请总冠名企业负责人出席本届大赛总决赛的颁奖仪式,并可安排企业现场宣传方阵;
9、 本届大赛冠、亚、季军奖杯,均镌刻总冠名企业名称;
10、 在本届大赛庆功宴会盛典,组委会将为总冠名赞助企业颁发“2012全球超模小姐大赛特别贡献奖,颁发“荣誉证书”和牌匾;
网络媒体回报
1、2012全球超模小姐大赛官方网站全面报导宣传;可以制作专题网站增加回报。
2、2012全球超模小姐大赛独立空间和域名网站大幅宣传报导,并设立总冠名企业专网,增加扩大宣传推广该企业和产品;
3、2012全球超模小姐中国总决赛官方网站全程宣传推广赛事进程,并连续播放赛事视频;
报纸广告回报
1、选择有影响力的冠名企业首选报纸媒体作为报纸广告回报(内容和版面由总冠名企业自定);
2、选择冠名企业所在地的主要报刊媒体刊登宣传广告,突出总冠名企业;
3、在本届大赛举办期间,与冠名赞助企业所在地主要媒体协办大赛专题专版,重点报道赛事相关新闻,并对冠名企业进行全方位的报导宣传;
现场广告回报
1、拥有本届大赛所有活动指定现场的冠名中央广告位;
2、在本届大赛总决赛现场为总冠名企业设置条幅广告3幅,彩虹门2座,标旗100面;
2、在本届大赛举办期间,名项出席活动现场的有关部门领导、外交使节、特邀顾问、特邀嘉宾、企业代表、新闻记者和参赛模特佳丽的专用礼品手袋、车辆通行证、大赛请柬、入场券等均印制总冠名企业的名称或标识;
其它回报
1、在发行3万册的本届大赛纪念画刊中,免费赠送总冠名企业2个通版(含一个封底)的宣传广告版面;并在全国总决赛会刊中免费赠送1个通版广告;
2、免费赠送本届大赛纪念刊100册,大赛专题VCD光碟1套(含播播广告)及纪念品若干;
3、获得赠送本届大赛颁奖晚会入场券30张;
4、企业负责人获得2011全球超模小姐中国总决赛贵宾席位和嘉宾席位5个;
后续服务的延伸
本届大赛圆满成功落幕后,组委会将组织获奖参赛佳丽进行冠名赞助企业所属城市的巡游活动,本届大赛冠军选手从获奖之日起至次年总决赛前一年中,以全球超模小姐形象大使名义为总冠名企业作10场宣传推广活动(出场费另计)。
组委会还将为冠名赞助企业协调安排访问美邀请函,赴美参观考察,安排美国对接政府官员接见与企业家会谈。
专项招商
单项指定冠名或指定产品发包赞助协办单位
费用:伍拾万元人民币
本届大赛特设单项发包招商项目,欢迎有意向的企业对接洽谈回报权益:
1、2012全球超模小姐大赛和时尚企业百佳品牌及产品营销战略形象代言推介活动
2、2012全球超模小姐大赛优秀房地产或楼盘形象代言推广活动
3、2012全球超模小姐大赛汽车拉力秀活动
4、2012全球超模小姐大赛数码产品展示秀活动
5、2012全球超模小姐大赛时装品牌发布会活动
6、2012全球超模小姐大赛设计师发布会
7、2012全球超模小姐大赛优秀模特摄影作品大赛活动
大赛指定赞助商
一、指定入住酒店(总决赛使用)
赞助方式:拾万元人民币+所有新闻发布会、酒会场地及用餐+2间套房(组委会常务办公室)+总决赛佳丽、评委和领导嘉宾全程食宿
1、 赞助商获准在其宣传品上使用“2011全球超模小姐大赛指定入住酒店”标题,有效期为二年;
2、 大赛组委会举办的新闻发布会、招待会酒会将在该酒店宴会大厅举行,并提供该酒店的宣传资料;
3、 在总决赛参赛佳丽摄影和节目外景,将展示赞助酒店内外景;
4、 赞助企业将受邀出席大赛组委会会举办的新闻发布会及答谢招待酒会(费用由酒店承担);
5、 享有大赛组委会赠送的总决赛颁奖晚会入场券30张;
6、 在发行3万册的本届大赛纪念画刊中,免费赠送指定酒店1个通版广告宣传;
7、 在颁奖晚会上指定入住酒店将获得组委会颁发的“2011全球超模小姐大赛特别贡献奖”奖杯;
8、 2012全球超模小姐大赛官方网站对指定酒店做持续宣传和网站链接;
9、 2012全球超模小姐大赛网站将设独立空间和域名宣传报导指定酒店;
10、 指定酒店所在当地的门户网站娱乐频道宣传推广赛事进程;
11、 赠送总决赛暨颁奖晚会现场及户外广告牌位(广告牌由企业自由制作,交由执委会审核);
12、 大赛报纸广告出现指定酒店的标识和大赛指定酒店名称;
二、指定专用产品赞助
指定专用产品如:酒类、饮料、食品、日用品、纪念品等(赞助人民币捌万元+伍万元实物
1、 指定产品作为“2011全球超模小姐大赛指定专用产品”,颁发荣誉证书和牌匾;
2、 在本届大赛所有举行的欢迎宴会、新闻发布会、招待酒会使用指定产品,并在相关媒体报导中突出产品和企业名称(LOGO);
3、 在发行量3万册的本届大赛纪念画刊中,免费赠送指定产品企业1个通版广告宣传;
4、 由赛区组委会组织一次指定赞助产品的促销活动(费用由商家自行承担);
5、 指定赞助商将获得免费赠送本届大赛总决赛颁奖晚会入场券10张;
6、 在相关网络及官方网站均出现指定赞助企业名称及产品形象;
三、 指定机构
美容美发化妆机构、形象设计机构、摄影机构、珠宝首饰、服装服饰、鞋类、外景拍摄机构、内衣品牌机构(费用贰万元人民币)
四、 奖品赞助商
赞助范围:国内外各类知名品牌产品(公寓、汽车、摩托车、电动车、家电、通讯产品、数码产品、首饰、美容服务、运动装备等)。组委会将与奖品赞助商协商赞助实施方案;
* 冠名赞助和指定产品冠名赞助的具体实施方案将以合同方式最后确认。
载 PDF, 5.98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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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赛主办方拥有对此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并可随时修订参赛条款及赛制,而毋需事先通知及解释;如有进一步了解需求,请及时与我们联系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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